关于方溪水库引水及配套水厂工程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审批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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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如下: 本项目为方溪水库引水及配套水厂工程,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完善临海市的水源布局,保障供水安全,解决区域供水矛盾,保障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落实区域供水规划要求。项目涉及灵江、马横溪、麻潭坑、坞坑、龙潭岙溪、大洞坑、雪坑、瑞相寺坑、桃树坑、西山岩坑、七一河等河道,根据防洪评价报告结论,项目建成后管道埋设于河床底下或架空河面上,基本没有占用水域、不影响河道水流动力、河床冲淤条件;项目建成后不会对穿越河段水流、河势变化产生影响,不会影响河道防洪、排涝等相关功能。其中占用水域面积21.3m2,占用水域容积7.4m3。通过马横溪护岸扩宽新增水域面积31m2,新增水域容积3200m3,满足水域面积容积占补平衡要求。 若对该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建设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联系处室:台州市河湖与水利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88209135。 台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88201750。 特此公示 台州市水利局 2025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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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处(水政水资源水保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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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溪水库引水及配套水厂工程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审批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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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如下: 本项目为方溪水库引水及配套水厂工程,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完善临海市的水源布局,保障供水安全,解决区域供水矛盾,保障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落实区域供水规划要求。项目涉及灵江、马横溪、麻潭坑、坞坑、龙潭岙溪、大洞坑、雪坑、瑞相寺坑、桃树坑、西山岩坑、七一河等河道,根据防洪评价报告结论,项目建成后管道埋设于河床底下或架空河面上,基本没有占用水域、不影响河道水流动力、河床冲淤条件;项目建成后不会对穿越河段水流、河势变化产生影响,不会影响河道防洪、排涝等相关功能。其中占用水域面积21.3m2,占用水域容积7.4m3。通过马横溪护岸扩宽新增水域面积31m2,新增水域容积3200m3,满足水域面积容积占补平衡要求。 若对该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建设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联系处室:台州市河湖与水利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88209135。 台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88201750。 特此公示 台州市水利局 2025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