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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河涉堤项目审批应提供什么资料?


发布日期:2019-05-29 16:10 浏览次数: 字体:【

1、按规定填写申请书(附涉及的村、镇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纸质材料、A4纸、一式五份;

2要求审批的请示文件原件;

3、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立项文件、联系单、备案文件)原件;

4、与本工程有关的主管部门的审查或审批意见,要求原件;

5、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或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含图纸和电子文本)及审查意见(附专家签名),要求原件;

6、若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要求原件;

7、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政府部门不需要);

8、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政府部门不需要);

9、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A4纸。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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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河涉堤项目审批应提供什么资料?

1、按规定填写申请书(附涉及的村、镇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纸质材料、A4纸、一式五份;

2要求审批的请示文件原件;

3、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立项文件、联系单、备案文件)原件;

4、与本工程有关的主管部门的审查或审批意见,要求原件;

5、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或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含图纸和电子文本)及审查意见(附专家签名),要求原件;

6、若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要求原件;

7、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政府部门不需要);

8、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政府部门不需要);

9、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