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 |
台州市水利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的通知
|
|||||
|
|||||
各县(市、区)水利局、人力社保局,集聚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水利局: 为切实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和完善建设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2号)等有关规定,市人力社保局、水利局联合制定了《台州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台州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台州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pdf 2.台州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pdf 台州市水利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6日 |
|||||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 |||||
打印
关闭
|
台州市水利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的通知
|